
昨日在計程車上,聽到新聞報導,得知 TIMES 選出全世界的網民為"風雲人物"。
當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:我有得獎嗎???我是一個網民嗎??
我,是一個網民嗎?。。。
從來沒有想過用這個詞來形容自己,因為在我心目中,我一直認為"網民"是要很專業的!
例如:
- 要懂得各種網上技術的知識
- 要經常上網溜覽網頁
- 要對網上的新事物有很快的反應
- 要對網上的討論很熱衷
- 要經常在網上玩ONLINE GAMES
等等等等....
直至我聽到新聞報導員說出,選他們為"風雲人物"的原因,是因為他們透過發表、參予、無償地提供資訊,悄悄地改變媒體的生態;其中,也包括越來越多人參予的bloggers。
當時,我才恍然大悟!
喔,原來我也是個"網民"耶。。。
而且,我也正在參予在這場"數位民主"之中。。。。
從未試過感覺那麼"偉大"耶。。。![]()
不過,我的第二個反應,卻是有點慚愧!
因為相比起很多的bloggers,例如"刁民公園"、"moliuology"、"暗黑熱血"等等的網誌,他們的網誌內容豐富、充實,令我真的感覺到他們是在"無償貢獻",而自己的blog卻只是個人的感思,似乎對社會貢獻不大!![]()
然而,要我像他們一樣能寫出這樣的文章,卻很難呢!所以,我還是做回自己吧!雖然不能"貢獻"社會,但能夠跟其它人分享一點生活感受、跟其它bloggers交流,已經感到很滿足了。
至於"風雲人物"這個獎,還是厚著面皮的先收下吧~~希望將來可以貢獻更多吧~~![]()
PS:將來見工時,在resume加上"本人曾獲2006年度時代雜誌風雲人物",你們猜僱主會有什麼反應??wakakak~~ 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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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唔覺關我事,我都係我有我寫我畫......








